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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教师遭暴打住院:“家长暴力”何时休?

2018-07-03 来源: 成都名校客户端-成都名校网

6月29日上午,安徽省淮北市第二实验小学五(5)班学生张某与赵某发生矛盾。张某殴打赵某后却谎称自己被打,张母带着亲戚来到学校,对该班班主任进行暴打。最新消息称,淮北市公安局依法逮捕行凶者,并分别做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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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学校老师被家长辱骂、爆打的案件层出不穷:

4月10日下午,广东湛江徐闻县春蕾小学六年级某家长因孩子擅自离校暴打老师。

6月8日,四川资阳某中学老师杜某被家长舒某纠集的社会人员殴打,起因是杜老师曾制止舒同学在校“耍手机”“耍朋友”,家长对学校老师的管理不满,隐忍到高考后,“考后算账”。

6月11日,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五河小学家长王某因自家儿子没有把老师批阅好的试卷带回家签字,大发雷霆,跑去学校殴打儿子的班主任张老师。还声称“我有资格打老师,老师没有资格打我!”其恶劣程度、嚣张态度,令人发指!

6月13日,安徽某小学刘老师因批评了课堂违纪的董同学,被学生的家长堵截暴打,血流满面,额头伤痕达十几厘米。


时隔半月,6月29日,安徽省淮北市又发生小学女教师被家长暴打的新闻。

看起来,家长怒怼乃至暴打老师,不仅过瘾,而且安全。教师们俨然已沦为“众矢之的”,成为如假包换的“弱势群体”。不再奢谈“天地君亲师”,教师行业早已“斯文扫地”。

针对频繁的“家长暴力”行为,一位教育人认为,频繁出现这类血腥打人事件,关键在于教师职业边界的无限扩大。

一是教师身份“职业定位”的冲突。全社会对教师的职业“定位”与教师的“自我定位”产生巨大冲突。部分家长、媒体、管理层仍以传统社会“精神人”“圣人”“春蚕”“蜡烛”的职业标准来定位教师,而不考虑剧烈的社会变迁了。

二是教师工作“职业边界”的反差。社会、家长、媒体,包括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层,对教师的职业边界缺乏科学界定,一方面不断扩大教师的“职责边界”,成为“无限责任监护人”。另一方面,家长的强势、媒体的造势和教育管理层的弱势,不断压缩教师的“权力边界”与“权利边界”。教师挣的是“白菜钱”,操的是“白粉心”,造成了教师不断被家长暴打的“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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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师曾回忆他遭遇“家长暴力”的经历:

那一年,我在一所初中学校任教初二。班上有位男生成绩不好,有小道消息说他有早恋迹象。有一天一起闲聊,我很随意地拍拍他的肩膀说:“努力点,你可以赶上去的。听说你谈恋爱了,有这回事吗?”学生未置可否。

第二天,学生家里来了五六人,要找我麻烦,说我批评错了他家儿子。其中两个中年妇女很泼辣,要我道歉。幸好当时的校长和同事态度坚决,立场坚定,抱团怒怼,以牙还牙。家长一班人悻悻离去。

事后,家长没有给我任何解释!20多年了,我始终对这位家长心存芥蒂。直到现在,我也一直拒绝见这位男生。凡是他那个班的学生聚会,我一律拒绝参加。

我是真记恨这位家长。家长欠我一个道歉!学生现在长大成人了,他本来可以代他家长跟我说声“对不起”的,但他没有!

后来的教育生涯中,我一直坚持:爱是双向的,老师应该爱学生,但家长应该爱老师!任何人都别用道德绑架的方式让我屈服。我不是圣人,对蛮不讲理的家长,我向来也以蛮不讲理的方式对待。

本来,教师教书育人,学生尊师重道,家长老师和睦友好,这应是老师、学生、家长之间最为和谐的相处方式,但现在教师竟成为“高危职业”。

我们总是要求肩负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们要关爱学生、无私奉献,可是平心而论,面对不断被伤害的教师我们是否也该问一声:遭遇殴打谩骂的教师,其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怎么做才能不让我们的老师一边操着心,一边又伤着心?

教师不是原罪,没有谁理应被暴力对待。

这些年来,像安徽小学女老师这样遭到家长或学生谩骂殴打的事件一直存在。而人们对教师被打事件的态度则耐人寻味,其中有些态度折射出的社会心态应该引起反思。

这里有个不远的案例:

南京一初二男生将墨汁滴到同学小浩的水杯里,小浩喝完混有墨汁的水后不久感到不适并入院治疗。事情发生后小浩家人开车闯入校园,小浩的爷爷在确认迎接他的女教师是小浩的班主任后,不但暴力推搡班主任,更当众狠狠地扇了班主任一巴掌。

让人感到憋闷的是,很多媒体在跟进事件时都忽视了被打女教师的感受,甚至该校副校长在接受采访时也只字未提家长对班主任的伤害,仿佛受害学生家长把戾气撒在老师身上理所应当。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可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伤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教师遇到人身伤害时,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及时向公安执法部门报案,如果负责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作出答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人事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有律师朋友分析认为,如果老师因为正常的教育批评学生被殴打,家长的行为就构成违法且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当事人报警之后,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有权对行凶人员采取罚款、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教师伤情严重,已构成轻伤以上,则可能追究行凶人员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至于伤情鉴定,则应当以第三方结果为准。

《教师法》明文规定保护教师人身安全、合法权益,因此,不让相关法律法规缺位成了防止殴打教师事件发生的关键。学生需要在阳光下学习,教师也需要在阳光下教学,只有和谐稳定的教学环境,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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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频繁到学校施暴的新闻事件,不仅给教师维权敲响警钟,也为家长吹响警笛。那么,究竟如何才能避免这样的“家长暴力冲突”呢?

1. 教师以家长的角度来爱学生

作为家长,总希望孩子在学校健康、快乐成长,希望老师多关心他的孩子。家长把孩子送到老师这里,是想让孩子得到最优质的教育,是对教师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老师经常听到家长说:“老师您负责,我们放心……”所谓放心,就是家长相信老师会把每一名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这也是所有家长最期待的。如果在工作中把每一学生当自己的孩子来爱,那么就比较容易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作为老师,要尝试把别人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爱。为人父母者,一般都认为自己的孩子好,即使孩子有各种缺点,也不希望听到老师的恶语相向,毫不留情的指责。如果教师站在家长角度看待每一个学生,把他们都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爱,老师就会对学生多一份耐心。

2.坚守原则,不盲目迎合

当教育理念冲突时不盲目迎合。成功教育孩子,是每个家长的理想。对于现今的家庭来说,大多是独生子女,整个家庭对于孩子寄予了全部的希望。作为教师,要理解家长的这种心情。

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文化、理念的不同,家长对待孩子的教育理念也是不同的,对于家长提出的各种各样的教育方式,作为教师不能盲目迎合。否则,今天的教育行为,受伤的仍然是学生。

教师要有一个正确的教育理念,我们看到的、考虑的应该是孩子的一个长期发展。因此当家长为了追求短期的教育效果,当家长仅关注分数,从而向我们教师提出不合理的,违反学生成长规律的要求时,我们作为一个明智的教育者,不能够为了建立和谐的关系而盲目的迎合。

我们要坚持自己正确的教育理念,以理解的心对待家长,同时坚守自己的原则,与家长和气地谈,谈教育,谈发展,从而逐步改变他们的观念。

3.多种渠道,建立和谐家校关系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教师与家长联系的方式也变得多样化:教育互动平台、电话、短信、QQ,邮件,成为家校沟通的桥梁,帮助我们建立和谐的家校联系。现代化技术使得我们与家长的联系方式变得多样化,但是也需要合理利用,不要让他们成为我们向家长告状的手段,从而推远家长与教师的关系。

教育家陶西平先生说:“学校教育如果不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就显得苍白无力”。良好的家校合作氛围能有效的促进家校合作,是我们的教育事半功倍。用心就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家校关系,就能使教育更成熟、更理智。

最后,我们要告诉家长,应积极配合老师、主动走进老师,不要把老师当“对手”;对于孩子犯错这件事,应理性对待,切勿偏听偏信,单听孩子一面之词;不要给孩子的错误找到理由,对老师的判断不以为然。殊不知,您的借口虽然呵护了孩子的情绪,保存了您作为家长的颜面,但却使您的孩子痛失了变得更优秀的机会。

稳定的心理状态,合适的仪态仪表,清醒的头脑,文明的言语和举止是与人交流沟通时最基本的礼貌,家长与老师沟通自然也不能例外。这样才能保证和老师的和谐有效对话,才能真正找到孩子的问题所在,帮助孩子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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